东方闪电 - 组织体系和运营模式
“东方闪电”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从河南由南向北传播,1998年传到延安、榆林等地,2004年传到内蒙古、山西一带,向新疆、宁夏、甘肃等地大肆渗透。
内部组织体系十分严密,反侦察能力很强。在其内部组织体系中,最高者为女神,下设祭司,教会分大区-小区-分号教会,负责人叫“带领”;一个分号教会要求不超过50人,人增多后再分成新的分号教会,比如一号教会、二号教会、三号教会等,依此类推。
“东方闪电”完全是地下邪教的运行模式。其传教如同传销一样,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称假名,如“小白兔”、“阿狗”等,每个教友只知道自己分号教会的几个人,教友聚会一般不超过7人;新加入者叫“新人”;被公安部门或政府部门发现叫“出环境”,被发现者要么不说,要么胡说;传教者一般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联系时,多变换用当地的话吧电话,有人接送和负责接待吃住,还给零花钱等。
“东方闪电”出版的书籍
该邪教内部对资金控制严密。分号教会所用经费不能超千元,区教会不能超2万元,多余收入均要秘密上缴;信徒必须尽“本分”,所有信徒财产归“神家”;传教者与普通信徒同吃同住等等。
“东方闪电”邪教对群众危害很大。它的信徒都信灾难将要降临,整天神经质,整天检查自己的“悖逆”,加上有病不医治的人比比皆是,导致许多信徒身体素质下降。一旦信徒出现思想不坚定或有退却行为时,他们就安排专人千方百计进行跟踪教育,力争“一个都不能少”。在不同的邪教组织之间,比如“门徒会”与“实际神”、“观音法门”等之间,相互争夺信徒,在邪教组织与宗教之间也争夺信徒,他们称此为“狼”抢“羊”,之间经常发生吊打、浇热水等伤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