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习练者偏执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接近法轮功这个膜拜团体,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个群体的偏执性。他们的行为经常令人觉得不可思议。观察这个团体,会发现所有成员的偏执有高度的一致性。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探索法轮功习练者偏执的现象和成因,以及如何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一、法轮功人员的偏执有其独特性 (一)偏执的特点及表现形式 通俗地说,偏执就是固执。偏执者不能客观看问题,主观、片面,易走极端。偏执有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偏执观念:表现在某个问题上观念、情感、行为的偏执。除了这些观念外,在其他方面基本正常。 偏执思维:是指思维方式上的偏执。比较常见的是极端化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以偏概全的思维方式和概念化的思维方式等。由于判断事物的方法偏差,他们对自己偏离正常轨道一无所知。总认为自己看到的非常客观,自己做的事情绝对正确。 偏执型人格:是以坚定不移地固执己见为典型特征的人。他们的偏执是内在核心信念——即对世界、对自己、对他人的根本信念的偏执所引起。偏执型人格者通常有过强的自信,喜欢争辩,常与人发生冲突。他们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往往人际关系不良,亲密关系失和。他们对别人不信任,很难用道理说服。 比偏执型人格更严重的是偏执型人格障碍患者和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患者。这类患者需要到医院诊断治疗,具体症状参见《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 (二)法轮功习练者的偏执具有高度一致性 法轮功习练者不论文化、年龄、性别,具有一些共同的偏执情感、观念和行为: 一是他们全部都有优越感:他们觉得自己比“常人”优越,法轮功高于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他们高于其他宗教信徒,只有他们可以上天堂; 二是他们全部都把“大法”看成宇宙中最高的行为准则,认为法轮功的规条高于世间所有法律。在法轮功的要求与法律冲突时,他们选择违背法律而遵循法轮功的指令; 三是他们都把推翻中国政府、坚持向反对他们的人发诅咒当作修炼的方式,他们固执地、甚至是强行地传播一些他们坚信真实的虚假消息,把这些当作走进天堂的必由之路; 四是他们都认为自己最正直、最正确,拒绝任何批评。不论在国内外,只要发现批评的声音他们都要纠缠、打官司,逼别人“认错”; 五是他们都好争辩、易树敌。笔者发现一些原本内向不善言谈的习练者,在坚持法轮功时,也变得滔滔不绝,不断地争辩。当他们脱离组织后,又会重新回归原本性格; 六是他们都相信有病不用上医院,练功就能除病。相当部分人宁愿病死也不上医院; 七是他们都对父母、家人情感冷淡,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情感深厚。
二、法轮功习练者偏执观念、行为、情感的成因 (一)习练者的偏执是法轮功精神控制的结果 一是李洪志用一整套世界观逐渐置换了习练者个人的内在信念。李洪志以“圆满”、“永生”为诱饵,通过他的一整套宇宙观、道德观、病业观,以及“末世论”,让习练者在恐惧中接受他的观点,把追求“圆满”当作最高目标,失去了自己原先的判断力和信念。 二是通过观念和行为上的隔离,让习练者失去了社会参照标准,偏离而不自知。在社会中,普通人的偏执较容易受到现实冲击,如果不进行自我调整,会受到他人的排斥、遇到更大的挫折,甚至法律的处罚。现实中的挫折,提供了参照标准,让偏执者反思和调整。但李洪志提出了“破常人观念”的理论。他说社会常识是修炼的障碍,修炼之人要想圆满,要彻底放弃“常人”思考问题的方法。同时李洪志要求习练者对“常人”只能说真善忍、做好人以及法轮功治病的奇效,不能说“圆满”等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容易怀疑的内容。并让习练者淡漠亲情、切断与“常人”的精神沟通。通过观念灌输和行为隔离,拿掉了现实的参照标准,让习练者失去了自我反思调整的机会。 三是提供“强有力的保护”,让习练者无视法律。李洪志告诉习练者他是全宇宙的“主佛”,整个宇宙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由他掌管。他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为每个习练者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他不断地说法轮功是“宇宙大法”,说他这个“主佛”不承认世间的法律规则。告诉习练者“放得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让习练者感觉无视法律,不怕死也会得到他的保护,并得到“圆满”。使习练者跟着他,不断偏离法律和社会规则。 (二)习练者的偏执是李洪志行为强化的结果 一是通过与社会冲突完成法轮功组织与社会的对立,强化习练者偏执对抗信念。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正是气功热时期。关于气功真伪的争论一直存在,媒体客观刊登不同声音,但李洪志只允许宣传、不允许批评。他发表“经文”要求习练者去围堵批评,并将是否参与和圆满直接挂钩。“出现这个大的事情的时候,都是一个最好的考验学员走出那圆满的那最好的一步,最好的时机。……圆满了你都不动,我看你怎么办,你也不想圆满。”(1998年7月《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仅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一年间,法轮功组织千人以上围攻新闻媒体的冲突达18次。1999年7月,法轮功组织被中国政府取缔后,李洪志组织国内外习练者不断进行抗议活动。这个组织最重要的修炼方式变成了抗议,参与抗议成了检验习练者是否真修的标准。 通过对抗、冲突,李洪志把习练者带到与社会对立的位置。对立的状态下,就可以人为地划分对与错、善与恶了。利用多数习练者非黑即白的思维模式,李洪志把自己说成“善”,把社会和反对他们的人命名为“恶”。在“善”的幌子下,凝聚成了偏执的组织。 二是李洪志本人的外归因思维方式不断影响习练者。李洪志一直强调,习练者修炼得好,功劳在于他。如果修炼不好,是习练者个人的问题。他承诺他有无数“法身”可以保护习练者,只要练功就不会生病。但习练者真的重病、死亡,或遇到灾难时,他就推说是习练者自己没有修好。他不断许诺很快就要“圆满”,每一次动员习练者出来“护法”都说是最后一次“圆满”的机会。当他开出的支票无法兑现时,他总能够从社会以及习练者们身上找到原因。即使所有的证据都证实他说错了,他仍然坚持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在这种外归因的思维方式长期影响下,习练者也习惯了遇到事情,把责任推给别人。 (三)习练者的偏执是借用法轮功自我防御的结果 自我防御机制是指人面临挫折或冲突时,自觉或不自觉地解脱烦恼、减轻痛苦、恢复心理平衡的机制。积极的防御机制能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消极的防御机制会削弱人的社会适应能力,还可导致心理疾病。 心理学家利昂·费斯廷杰总结了人在遇到冲突时自我调整的认知不协调理论:“如果你改变一个人的行为,他的观念和情感也随之改变,把不一致性减小到最低限度。”当人做了和自己信念不一致的行为时,就会改变观念,让自己觉得行为是正当的、理智的。这时候使用的就是心理防御机制。习练者不断偏执,是借用法轮功进行消极防御的结果。 一是采取“否定”防御机制。这是将自己不能接受的事情直接否定,当作根本没发生,来获取心理平衡。习练者用自己是“做好人”、“救人”为幌子,否定自己伤害亲人,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是采取“合理化”的防御机制。当人失败或行为不合社会规范时,用合理的理由解释、遮掩。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防御机制。李洪志告诉习练者,他们推翻中国政府,是神的安排,只有这样才能够修炼。习练者就心安理得地参与到反对政府的违法行为中。 三是采取“隔离”的防御机制。这是把不符合愿望的事实隔离到意识之外,让自己感觉不到。李洪志的所作所为,常常与他的理论相违背,他当初的许诺一直无法兑现。习练者把这些矛盾隔离到意识之外,使他们可以继续期待“圆满”。 四是采取“幻想”的防御机制。当人无法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困境时,将自己从现实抽离,在幻想的世界中得到平静、满足。法轮功组织在国际舞台不断被边缘化,在国内坚持者越来越少。很多习练者内心深处能够感觉到希望渺茫,但他们已经付出太多代价,无法接受失败的现实。他们只能用幻想抵抗现实,让自己陷在自欺欺人中无法解脱。 (四)习练者的偏执是自身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影响的结果 偏执思维的习练者,在遇到法轮功之前,他们的思维方式已经形成,遇到法轮功之后,加大了偏执程度。人的思维方式受家庭影响,父母看待问题的方式、对待孩子的教育方式,直接决定孩子的思维方式。之后在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中得到调整和修正。思维方式往往呈家族式类同。笔者曾遭到一名习练者,他的妹妹正陷入一段没有希望的感情中,兄妹俩坚持渺无希望追求的想法和做法如出一辙。 偏执型人格习练者是因其内心的核心信念偏执而形成。核心信念来自于家族的集体潜意识,父母自身的信念,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方式和教育方式,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以及人对自己的认同、对社会对他人的看法。同时也来自于内心安全感的缺失。早在童年时期偏执型信念已经形成,其人格类型呈家族式类同。 偏执型人格者在内心深处对自我的信念往往是:我是正直的,我是善良的,我是正确的,我是重要的。 他们对别人的动机往往理解为:别人是恶意的,别人总是要伤害我、侮辱我、迫害我,别人总想破坏我做的事。 他们对社会、对他人的信念往往是:这个世界不安全,我不能信任人,我必须保持警惕,别人的动机值得怀疑。 他们应对社会的策略往往是:对别人要保持警惕,要提防别人暗藏的动机,控告、申诉、争辩,反击、攻击。 他们最强的信念往往是:如果我给别人机会,他们会占我便宜;如果我不注意,别人会利用我;如果别人对我友好,那他一定另有目的;别人会故意攻击我、伤害我;世上没有好人,我只相信自己;对别人的进攻,我必须强烈反击,要让他知道我更强。 偏执型人格者不会轻易相信人,当他们一旦相信,又会坚信不移。即使大量事实证明他们的相信是错误的,他们也不愿意面对。因为他们内心对自己的信念是:“我是正确的”。他们极其自信,会把别人的劝告当作别有用心,予以争辩和反击。在法轮功被取缔后,他们往往是最愤怒、行动能力最强、很难被说服的一部分。
三、习练者可以从对法轮功的偏执中获益 (一)偏执地坚持法轮功,可以让习练者的未来在想象中变得确定 李洪志告诉习练者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传“正法”的人,只要习练者们坚持读他的书,坚持与中国政府对抗,坚持发正念诅咒反对者,就能上天堂。相信了李洪志的话,习练者永生永世就有了“保障”,未来梦幻般地得到确定。对生活有了希望,对死亡没了恐惧。 偏执性人格最大的内心阴影就是缺乏安全感,需要对未来的确定,而法轮功让他们获得了心理上的安全感和保障感。 (二)偏执地坚持法轮功,可以让习练者在生活中获得心理优势 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的意义需要独自寻求,事业的成功、社会的认同、自我价值感的获得,需要通过踏实努力去创造。偏执型思维及偏执人格者,往往很难获得事业成功及良好人际关系。外归因的思维方式让他们把责任推给社会和他人,他们爱争执和抱怨,内心容易堆积负性情绪。形成偏执导致挫折,挫折导致更加偏执的恶性循环。 一旦进入法轮功,李洪志给他们新的价值和解释体系,让他们重新认知生活,生活的困难变成了“消业”,生活的挫折变成了“常人”的执著,跟社会的对抗变成了“救人”和“考验”。所有的偏执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使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不断地偏执下去,而内心不再有挫折感。 更重要的是,普通的偏执者最终会被现实击溃,体验挫折的痛苦。法轮功习练者脱离社会的价值标准后,不再从横向的比较中受到打击。只要他们坚持下去,他们就可以一直沉浸在高价值感的虚幻满足中。 (三)偏执地坚持法轮功,可以让习练者获得认同 极端化的思维和偏执的信念,使偏执者在生活中很少能够得到认同和友谊。法轮功把他们与社会隔离了,他们不屑于社会“常人”的认同和联结。而习练者之间形成了互相认同的团体。特别是法轮功组织在国内属于非法组织,在国际上被边缘化。越是少数和不被社会认同的团体,内部的忠诚和认同感越强。 原本不可能成为朋友的人,仅仅因为习练者的身份,他们就可以获得彼此的认同,以及友谊。 (四)偏执地坚持法轮功,可以让习练者逃避生活的责任和使命 一个在生活中无法成功的人,难以很好地承担生活的责任和使命。也容易为此让家人失望,内心失去价值感。而法轮功宣传看淡家庭责任、对抗社会,让习练者可以心安理得地逃避自己社会、家庭责任。面对家人、孩子的痛苦,他们认为是在“过情关”,不再关注,不再承担责任。不少人干脆离婚,把孩子交给对方,不付一分钱赡养费。觉得是“师父”的安排,让他今后可以专心修炼。
四、帮助法轮功习练者走出偏执的方法 习练者失去了正常的参照标准,很难自己发现问题,需要外力的推动和他人的帮助才能够重新找回标准。针对习练者不同的偏执方式,教育帮助的方向应该不同。 (一)对偏执观念的习练者,可以直接让他们面对法轮功的自相矛盾 许多偏执观念的习练者,他们进入法轮功之前并不偏执。进入法轮功之后,偏执主要集中在法轮功问题上。只要他们从法轮功中解脱出来,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仇视随即消失,能够客观看待社会问题。对于这样的习练者,帮助他们看到法轮功的自相矛盾,看清楚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可以脱离偏执状态。 (二)对偏执思维的习练者,要注重思维方式矫治 偏执思维的习练者,他们的偏执会体现在对生活的态度中。可先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偏执的思维方式,通过思维方式的调整,来调整他们看待法轮功、看待社会的角度。调整原则就是帮助习练者面对现实,用大量活生生的事实去冲击他们僵化的思维。 习练者在进入法轮功之前,他们的生活会因偏执思维而有诸多不顺,通过了解他们的生活经历,特别是亲密关系、重大选择、人际冲突等重要事件,分析他们的思维方式对这些事件的影响,以生活中其他人对类似事件的处理进行参照,分析得失,引发他对自己的反思。 团体矫治的方式比较适合偏执思维方式的习练者。利用团体对社会热点问题、争议性事件不同的观点,让他们看到自己看待问题的方式与别人的差距。通过他人的反馈,让他们转换看问题的角度,引发他们的反思。帮助他们用客观、中立的方法看问题。 当思维方式有所改变后,习练者自己就可以看到法轮功的矛盾,最终走出法轮功。 (三)对偏执人格的习练者,首先要找到内在的核心信念 偏执型人格的习练者,他们的偏执是由内在负性的核心信念造成的。因为成长经历等因素的差异,每个人的核心信念有所不同。而核心信念往往隐藏在习练者内心深处,他自己也未必知道。通过了解习练者处理人生重大事件的方式,跟他讨论为什么会如此处理,并借助认知行为心理学的垂直下降技术进行提问。通过层层深入,最终找出习练者的核心信念。 找到负性核心信念之后,使用“苏格拉底式”提问、检验证据、建立认知连续体等技术,矫治习练者的负性核心信念。核心信念有所软化后,再进入对偏执思维方式的觉察。借用思维方式矫治的方法,让习练者反思。最终认识到法轮功的矛盾和偏执。 对偏执型人格习练者进行教育帮助时,要在真诚、信任的基础上做工作。由于他们内心对别人有负性信念,需要志愿者耐心、接纳和包容。看到他们各种对抗行为背后积极的一面,也让他们看到自己观念的误差,从而触动内心信念,最终脱离偏执状态。
参考资料: 1、《走出邪教》作者:〔美〕斯蒂文·哈桑安徽文艺出版社 2、《社会心理学》(《Social Psychology》)作者:〔美〕David G·Myers人民邮电出版社 3、《当代社会行为心理学》作者:朱传义江西人民出版社 4、《人格障碍的认知治疗》作者:〔美〕AaronT.Beck,ArthurFreeman,DeniseD.Davis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5、《认知疗法:基础与应用》作者:〔美〕JudithS.Beck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6、凯风网有关资料www.kaiwi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