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迷信根源
作者:崔增富
以科学战胜迷信,以理智战胜愚昧,是人类一项长期的思想任务。本文拟从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探究迷信的三种根源。
一、自然力量的压迫 大自然慷慨大方地孕育着生命,同时又始终对人类是一种压力。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大自然的宰割,对于人类来说,具有极大的威力。面对大自然无情的压倒性力量,人类无力的心智不免产生一种无奈的崇拜。于是,人类将自身的人格向外映射,把自然力量加以变形,臆造出各种神祗,如中国古代的山神、河神、龙王、土地,就是如此。人们在这种境况下,做出诸多愚昧的蠢事。在战国时,就有为河神娶媳妇的习惯。其目的是妄想控制河水泛滥这种自然力量。当然这是徒劳的。然而所有的迷信都有这种动机。最浅显的就是年末送灶王爷上天时还要有灶糖。 人们对鬼神的顶礼膜拜,构成了持久的迷信活动。一方面它在普通民众心中根深蒂固,另一方面直到今天在某些地区、某些人群中,还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二、社会变迁的加剧 日益加剧的社会变迁,一方面给人们带来实惠和欣喜,另一方面也给一些人带来恐慌。有些人为平衡变迁带来的落差,滋生了用旧有的东西,以求得某种心理上的安全感的念头。在个人的机遇随着时代形势而起伏不定的时候,相面、抽签、算卦、扶乩、风水之类的东西就又沉渣泛起。激烈的商战中,赵公元帅、关老爷之类的东西又被毕恭毕敬地迎进了香烟缭绕的正厅大堂。 再一种形式的迷信是对新的东西产生崇拜之心,以锚定自己在社会剧变中的不安心理。与那种回头去抓救命稻草的作法不同,这种迷信是急于依附“新事物”。有些人在高科技的幌子下迷信“水变汽油”、特异功能、带功报告,迷信不吃药、不打针却什么病都能治等等。饥不择食,慌不择路。变革社会中人们的心态也有这种亟需归宿的倾向,而这就是迷信滋生的又一个源泉。
三、绝对自由的悖论 追求自由,是人的本性,是人的重要价值取向。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信仰自由,但这种自由,不能作绝对的理解。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相反,它总是与规范、责任辩证统一在一起的。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着把自由作绝对理解的倾向,这也就为迷信的滋生和蔓延留下了余地。有些迷信活动甚至还拿自由作根据为迷信辩解:既然信科学、信社会进步是自由,那么信天地鬼神、大仙,信世界末日,也应该是自由的。然而,迷信只不过是向人们许诺一种天大的好处,不信的人就得不到这种好处,未来必然是灾难。显然,迷信只是在威胁和利诱之间运转,它的逻辑是:做我的信徒吧,为我拿出钱财,有你大大的好处,否则你必完蛋。
迷信,恰恰潜在地破坏着人类的自由。一个真正珍惜社会自由的人,是不能因对自由的误解而纵容迷信泛滥。有限制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有限制的自由,才能杜绝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