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邪教痴迷者人格裂变的原因
痴迷邪教极易导致人格裂变,这在法轮功等许多邪教痴迷者身上得到验证。这种人格裂变的根源在于邪教歪理邪说的诱导。人格作为影响心理健康四要素之一,因此痴迷邪教致人格裂变和事实表明:邪教有害健康。本文将对此扼要论述,不到之处敬请有识者驳正。
(一) 人格是影响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人格源于拉丁语中的面具(persona)一词,亦称脸谱,指人的个体特征和社会地位。后被延伸用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伦理学等多学科领域。心理学中的人格是指个体内在的行为倾向性,表现一个人在不断变化中的整体与个体的心理要素,是一种具有动力一致性、连续性的持久的自我,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予人特色的身心组织。[1]哈佛大学教授G·W·欧尔波特认为“成熟的人格”有六项基准:自我意识的扩大,和他人的密切联系,情绪的安定,正确认知现实,自视客观——洞察和幽默,统一的人生哲学。[2]海德堡大学教授克尔特·施奈德对异常人格划分为十个类型:性情型,抑郁型,自我不确定型,狂信型,自我显扬型,心情巨变型,爆发型,缺乏情性型,缺乏意志型,无力型。[3] 人格裂变是指人的个体具有的人格裂变为双重或多重人格。法轮功邪教痴迷者傅怡彬便是具有双重人格的人格裂变者,他平时给人的印象,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有目共睹,我跟我爱人结婚20年来,甜甜美美,在哪个家里都受到称赞,包括我们的街坊邻居。”然而他却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手持菜刀砍死父母和妻子。他说:“我把他们杀了以后,整个我们这一大家子都修炼出来了以后就能到西方极乐世界,永享欢乐。”[4]显然他的平时行为与其杀人行为很难联系得上。“大卫教派”痴迷者蒂莫西·麦克维,平时安分守己,并无过激行为,然而他在“韦科惨案”两周年之际,竟然驾驶汽车炸弹到美国俄克拉荷马州首府炸毀了俄克拉荷马城的办公大楼,造成200多人死亡。[5]他的平时行为与后来的疯狂举动也很难联系得上。上述两例便是痴迷邪教者双重人格的典型表现。
(二) 痴迷邪教易导致人格裂变。在一般情况下,痴迷邪教者的表现与常人无异,属正常人格。例傅怡彬平时在妻子、儿子和邻居眼中,是好丈夫、好父亲、好邻居。但在特殊情况下,痴迷邪教者的表现则呈现出病态。例傅怡彬为了让父母妻子“到我肚子里来修‘元婴’,救了他们的性,舍了他们的命”,手持菜刀砍死他们。这种案例在法轮功痴迷者中很多,如关淑云为“除魔”亲手掐死9岁的女儿、王进东等7人为“圆满”进京举火自焚、温玉萍与林春梅为“度人”勒死素不相识的旅馆服务员,赵合为“除恶”持铁锹砍死民警等,便是典型代表。其他邪教这种情况也常能见到。“奥姆真理教”痴迷者奉教主麻原之命在东京地铁施放沙林毒气造成大量死伤,“人民圣殿教”痴迷者奉教主琼斯之命在机场杀死国会议员瑞安等人,便是典型例证。[6]其实这些杀人或自杀的邪教痴迷者平时表现很难看出他们会有如此残暴的极端行为,这便是痴迷邪教导致其人格裂变的可怕结果。 痴迷邪教最易导致人格裂变的结果,是出现“狂信型”异常人格。按照海德堡大学教授施奈德的分类,痴迷邪教最易导致的异常人格是“狂信型”人格,即热衷于某个牛角尖的想法(或思想观念)中,狂热的信仰着。对于那些反对、不顺从这种想法的人,就以强硬的斗争态度,尝试去说服他们或不断地向大众宣传,甚至想靠诉讼裁判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正确性。法轮功痴迷者对于所谓“法轮大法”的坚信不疑,即使其中存在显而易见的破绽漏洞,也依旧视而不见,奉若至宝。并不断通过所谓“讲真相”向大众宣传其歪理邪说,甚至在境外对中国政府出访人员不断进行滥诉,即使连连败诉也在所不惜。以法轮功痴迷者李祥春为例,他平时生活并不宽裕,但为所谓“讲真相”,特地自费从美国来到中国,暗中购买作案工具设备,非法进行有线电视插播,破坏电视信号传输线路,尽管被依法判刑,仍然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紧信不疑,执迷不悟。[7]显然,这种行为表现完全符合异常人格中的“狂信型”人格。 “狂信型”异常人格也被称之为“偏执型人格障碍”,其定义为:“一组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的病因未明的精神障碍,可有与妄想内容相联系的幻觉,但在临床中不占突出地位,在不涉及妄想的情况下,往往没有明显的精神障碍。”[8]在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中,的确大量存在着妄想和幻觉。这种妄想和幻觉与邪教心理暗示有密切关系。暗示是人不加批判地接受一种意见、信念,从而导致自己的判断、态度及行为方式改变的心理过程。暗示不以命令、劝说等形式发生作用,而以间接、含蓄的方式产生效果。来自他人或环境的暗示中的权威性,或对暗示者的信任感,均可以对被暗示者的行为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也能使人的生理状况发生某些改变。[9]正因此,邪教痴迷者人格裂变以潜移默化方式进行,不易为之察觉,在不涉及其邪教信仰时,因不触及妄想和幻觉,其行为正常,属正常人格,而一旦涉及其邪教信仰,因触及妄想和幻觉,其裂变出的异常人格便会表现出来,这是与邪教痴迷者接触者所共同感受到的体验。[10]这种“偏执型人格障碍”的极端表现便如“人民圣殿教”、“太阳圣殿教”、“恢复上帝十诫运动”等邪教痴迷者,被驱赶向死亡深渊犹不觉悟,最终酿成举世惊怵的世纪惨案。法轮功痴迷者王进东自焚被救后接受记者采访,仍然坚称:“自焚不过是我们采取正法的最高形式而已”。坚定表示:“我永远也不后悔。”他还写诗以表心志:“我修大法铁了心”,“苦修为乐肉变金”,“今生定要修成佛”,“勇做修炼前排人。”[11]
(三) 邪教普遍采用暗示手段,导致邪教痴迷者产生妄想和幻觉,生成异常人格。邪教问题研究专家斯坦顿·皮尔说:“痴迷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处世和对待自己的方式、一种对自身体验……包括对刺激神经的物质的体验……的诠释方式。”[12]这种“自身体验”通常会“伴随阵发的分裂、幻觉、妄想、偏执、痴念等,出现意识混乱(漂浮状态)。”[13]这种情况在“法轮功”等邪教中有许多例子。“心动念,巨蟒现”,“轻飘飘地飞起来”,“唐寺古庙现法轮”,“停电学法,佛光伴读”等“神迹”故事,便是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暗示下产生妄想和幻觉的结果。[14]在《转法轮》中有许多“三花聚顶”、“魔附体”、“字是法身”、“法轮旋转”、“元神出窍”、“人坐在那儿就飘起来”、“这本书看起来五光十色,金光闪闪”之类的暗示语,借助神格化教主的权威,对法轮功痴迷者发挥暗示作用,促其产生妄想和幻觉,在此体验的基础上,坚定修炼信念,生成“偏执型人格障碍”的异常人格。 从自我否定到自我夸张是邪教痴迷者生成异常人格之重要步骤。邪教痴迷者异常人格之生成首先需要自我否定,也就是对正常人格之否定,只有如此方能确立邪教信念,因为正常人格对于邪教信念是极大障碍。按照欧尔波特“成熟人格的基准”,拥有正常人格者具有“正确认知现实,自视客观……洞察和幽默”的能力,这正是邪教行骗的大敌,必须去除。邪教采取各种手段要求邪教痴迷者否定自我,邪教问题研究专家斯蒂文·哈桑说:“邪教教义的灌输是以一种邪教的共性压抑和控制每个人真正的个性。”[15]邪教问题研究专家玛丽·埃伯格诺说:“调教是在很短的几个阶段里进行,首先是引诱个人接受邪教的观点;其次是摧毁原来的个性,也就是入教前的个性……第三,就是按照邪教的模式、规矩,建立起新的社会规范、新的法律……总之是重塑个性。”[16]在邪教王国内,信徒必须按照教主的意志行事,从人身到精神都受到严格的控制。以“大卫教派”为例,该教痴迷者马克·布洛特说:“不经许可你是不能使用电话的,即使你能打电话,也总有人监视你,邮件也要受检查。”[17]法轮功邪教则以“去掉常人心”、“不二法门”、“思想业”等各种手段禁锢修炼者的精神,消解其个性。与此同时,邪教以自我夸张的方式对信徒“重塑个性”。瑞士记者胡果·施塔姆说:“大多数的邪教组织都制造一个充满幻想的假象,以引诱他们招募来的人来加入……通过夸张和不切实际的救世承诺,使人的亢奋的幸福感达到顶点……这样,他们就愿意参加邪教的仪式,以得到神秘的拯救、做到大彻大悟、或掌握宗教的真理。”[18]邪教痴迷者相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得到上天眷顾的一员,“法轮功”痴迷者便相信作为修炼者,他们是所谓“超常人”,因而自视甚高。正如心理学家罗·李夫顿所说:“邪教是靠花言巧语动作的,通过‘玄想主义’实现‘极权主义’。”[19]因此,正是痴迷邪教所致人格裂变,使得邪教痴迷者获得异常人格,产生了“受操纵的自愿”,[20]成为邪教的精神奴隶。
总之,痴迷邪教易导致人格裂变,其结果便是生成异常人格,突出表现为“狂信型”或“偏执型人格障碍”,这种人格障碍的形成与邪教采用暗示及自我否定和自我夸张的欺骗性手段不无关系。作为影响心理健康重要因素的人格,因痴迷邪教而发生人格裂变,生成异常人格,不能不说是对心理健康的重大破坏。正是从这个角度,可以认定邪教对于心理健康具有破坏性影响和作用。既然健康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对于心理健康的危害同样是对健康的危害,所以说,邪教有害健康。
附注: [1]《人格心理学》 [2]《人格形态与成长》 [3]《精神病质人格》 [4]《祸国殃民法轮功》第二辑 [5]《走入地狱》 [6]《世界邪教,人类的公敌》 [7]《真相VS真相》 [8]《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 [9]《法轮功现象的心理学分析》 [10]《教育转化法轮功练习者材料汇编》 [11]《愚昧、死亡、新生》 [12]转引自《痴迷邪教》 [13]《痴迷邪教》 [14]《法轮大法修炼故事集》(第一、二集) [15]《走出邪教》 [16]《罪恶的邪教》 [17]《罪恶的邪教》 [18]《寻找消遣和权力》 [19]《未来的道德败坏或试论核时代》 [20]《未来的道德败坏或试论核时代》